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太平桥幼儿园配套信息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20楼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613001
项目名称:太平桥幼儿园配套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20240613001
2、项目名称:太平桥幼儿园配套信息化项目
3、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70000元
4、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70000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97万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太平桥幼儿园配套信息化项目包含校园广播系统、室内视频监控系统、报告厅音响系统、报告厅显示屏系统、会议室音箱及话筒和无线AP系统。中标施工单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系统升级、培训、技术支持、现场支持等服务,确保各设备工作正常,并能接入校园信息化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6、项目履约期限(交付日期):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设备的供货、运输、配送、保险、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若发生交付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延误责任。
7、交付地点:太平桥幼儿园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设备的供货、运输、配送、保险、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若发生交付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延误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包含截取日期,截取日期须在报名日期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包含截取日期,截取日期须在报名日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具备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5)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6)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20楼东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8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在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20楼东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包含截取日期,截取日期须在报名日期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包含截取日期,截取日期须在报名日期内); (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截图中需包含截取日期,截取日期须在报名日期内); (5)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点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逾期获取磋商文件者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以上证照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若以上证照正在年检,请出示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年检证明(原件)。逾期递交资料或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将拒绝其报名资格。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20楼东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20楼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